整治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
记者注意到,国务院会议要求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应首先安排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还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
对此,邹玉川告诉记者,这些要求都是防止农村集体土地的非法流转。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政策或法律概念,而是相对于城镇商品住宅产权的一种大众说法。”严金明告诉记者,在现有土地管理规定中,城镇居民购买的所谓“小产权房”是无法可依的,其实质也是农村集体土地的非法流转问题。记者注意到,不久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10个部门决定全面调查全市的“小产权房”,并对规划不允许的新建的“小产权房”予以强制拆除和回填。
虽然,“目前我国在农村集体用地管理方面还有一些空白,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非法流转就合法。”严金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