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福州市将用3年的时间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共计1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设50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
此举将表示,福州市11442户低收入家庭有望入住经济适用房,6609户低收入家庭有望入住廉租房,以解决福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从2008年起,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调整为家庭年收入在2.7万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标准调整为家庭年收入为1.7万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福州市家庭年收入低于2.7万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有6632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有8606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有11442户。
而福州市家庭年收入低于1.7万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有2658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有845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有4931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有660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