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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两份合同买房逃税 占小便宜吃大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做法,对于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订立虚假合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税务部门处罚。

     近日,消费者杨先生找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代理出售他的房子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他签订两份《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故意压低合同金额,并持这份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中介公司表示,这样一来,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卖房一方可以达到逃税的目的。杨先生认为不妥,没有采纳中介公司的建议。

     调查发现,在一些地区,房地产中介公司向交易双方建议的逃税策略有多种,这些逃税策略对交易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逃税策略各种各样

     11月25日,笔者以卖房人的身份来到位于天津市养鱼池路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交易中“可以签两份合同,把一份合同做的价格低一些,用于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少缴一部分费用。”

     笔者又来到位于天津市狮子林大街的另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同样向笔者谈到了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问题。在了解到笔者的住房购买尚不满5年时,该人员向笔者提供了另一种逃税方式——交易不过户、只公证。“先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承诺房子已经卖给对方,等房龄超过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营业税就可以免了。”该工作人员说,“只要买卖双方相互信任,这种方式完全可以。”

     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李先生,向笔者介绍了另一种逃税策略,“以租代售也是一种常用的逃税方法,对于接近5年房龄的房子,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先租给买方,待到5年房龄后,再以协商好的价格卖给买方,之前的租金可以冲抵买房款。这样可以逃避大部分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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