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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贷纠纷 “无辜房子”产权遭冻结五月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12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刘龙海 陆乙鑫
因房屋产权证号在别人的借贷纠纷中被误提供,福州市民老王一套房子的产权被冻结了5个月,导致其无法卖房。昨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书面形式向老王承诺,10日内将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此事。
据了解,老王的弟媳卢女士和市民卓某出现借贷纠纷,今年7月2日,卢女士向福州台江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卓某的一套房子:台江西洋新村12#楼205室。
法院接到该房子的产权证号为榕房S字第026636号后,立即做出民事裁定书,冻结该产权证号的房子。
然而,和该产权证号相对应的房子不是205室,而是该楼302室。该房的产权原为卓某所有,但今年3月19日,卓某已将此房卖给老王。
10月20日,老王欲卖该套房,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当他来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的产权被冻结。
对此,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法规处、监察室、办公室等4名相关负责人承认,该中心在工作上有疏忽,对房子的产权证号审查不够严格,导致老王的房子被误冻结。目前,该中心正在想办法寻找解冻方案。
另据该中心法规处董副处长称,今年9月,西洋新村12#楼205室已被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