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部分支持这种养车方法的车主则表示,以往以车养车都是把自家车临时租赁给婚庆公司,或者顺路搭载“拼车族”和上下班违规搞“营运”等,这些老办法不仅使车主用车不方便,增加车辆维护成本,也存在违法违规的风险。私家车车身广告这种“以车养车”的方法有合同约束,见效快,广告文字和图案都经过专业设计,不会影响车子的美感,所以最为实用。但至于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成分,欺骗消费者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等,车主们却都称不知道。
□各方说法
工商:未经审批不能发布广告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
如果私家车车主自己和商家协商发布广告,要更改车身颜色之前,一定要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年检将不予以通过。同时,还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工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后,才允许私家车上路发布广告。
交警:上路可罚4000元
福田交警大队交警表示,对于私自喷有大面积车身广告的车辆上路,交警部门可处以4000元的罚款。
律师:车主接广告须谨慎
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吴亮律师称,私家车可以做广告,但必须要遵循广告法、道路法等法规,而且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而且私家车主在考虑商家提供的广告的内容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务必通过相关证明确认广告的真实性,避免自己受到牵连。如果出现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相关部门将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