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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居住用房出租到底要缴哪几种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06 来源:新闻晨报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如果你的房屋是用来自住的,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一旦用来出租,就要依法缴税了。一共要缴几种税?其中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不少读者都想搞个清楚,记者为此请教了本市有关方面的专家。

  国家相关部门曾在2001年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对以市场价出租的个人用房,其营业税按租金3.3%征收,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相关费用按10%征收。例如,一套120平方米的公寓房,每月租金在5000元左右,一年的租金为6万元。如果按营业税3.3%、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扣除相关费用按10%征收,共需要缴纳8830元。

  据了解,本市在实际操作中是暂按出租房租金的5%征收综合税的,个人居住用房一年的出租租金若为6万元,需要缴综合税仅3000元。此外,还需要按租赁合同金额的0.1%缴付印花税。如果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租金为6万元,印花税金额就是60元。两个税合计,共3060元。

  土地使用税需要具体计算出租房的占地面积或分摊的土地面积,还需要按纳税等级范围确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金额。带院落的独幢别墅,往往土地使用总面积超过建筑面积,因为这里包括了已出租的独用院落面积。高层住宅楼一套出租房的土地分摊面积,往往不到建筑面积的十分之一。带院落的二层公寓房,其土地分摊面积可能与建筑面积相近。某幢公寓若位于一级区域,如果其中一套120平方米的公寓房出租了,而土地分摊面积如果恰好也是120平方米,所出租公寓房的土地使用税一年为3600元。如果土地分摊面积是110平方米,所出租公寓房的土地使用税一年为3300元。如果出租位于三级区域的高层住宅楼的120平方米的一套房,其产权证登记的土地分摊面积若是10平方米,出租一年需要缴付土地使用税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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