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2007地产政策TOP榜:《物权法》最具明星气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06 来源:北京商报

  2007年,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依旧可以称的上是不折不扣的“政策年”。在大大小小的调控政策影响下,京城楼市经历了从房价快速增长到市场“有价无市”的起伏

  热热闹闹又过一年。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2007年是高效的,尽管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对于开发商来说,2007年是亢奋的,市场形势一路高歌,业绩成倍增长,上市前仆后继。对于购房者来说,2007年是理智的,越来越多的购房者不再急于为“惊心动魄”的房价买单。

  从本期开始,《新北京楼市·2007京城楼市年终报告》将以政策、事件、市场、公司、人物、产品等多角度,分篇为广大读者回顾过去一年里京城楼市的欢喜与精彩、暗涌与低潮。敬请关注。

    TOP 1

    最具明星气质的政策

    ●政策名称:《物权法》

    ●出台时间:2007年3月

   内容点击:《物权法》对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五大问题做了明确的解释。首先,在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上,《物权法》规定,市民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以后可以自动续期。其次,在车库、车位的归属问题上,《物权法》规定,社区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当归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自己管理或者聘请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只能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第三,在相邻关系的问题上,《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四,在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区分问题上,《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五,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明确问题上,《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新楼市解读:《物权法》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或许在这部自制定、公布以来便备受关注的法律实施之后,我们不会再看到曾经手捧《宪法》在瑟瑟寒风中站立数个小时对抗拆迁的老人,也不会再出现“最牛的钉子户”。在《物权法》出台实施的连锁反应下,《住宅法》、增收物业税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明显加快脚步。

  政策关键词: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上榜理由:人气超高,拥有13亿超级“FANS”。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