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3日专电(记者 邓华宁)江苏省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贯彻建设部等7部委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精神,江苏今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5年内分次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价不变,以减少短期内全额付款给他们带来的压力。
据介绍,新办法将经适房的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人群变成了低收入人群,一字之差体现了经济适用房保障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今后,江苏省对于满足经适房申购条件、却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的困难群体,允许他们先买下一部分产权,无产权部分以租住形式交房租,在5年之内买下剩余产权的还按原先的价格执行,5年之后买下剩余产权的则要按房子的即时价格付款。这对困难群体是一个利好消息。
据悉,新办法还拓宽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渠道,明确了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这些对降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吸引开发企业加入经适房建设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