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19日)起,央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记者昨天确认,我省13家银行共2612个银行网点已开通此项业务。
这意味着:今后,市民无论持有哪家的银行卡或存折,都可就近选择已开办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办理现金存取、转账和账户余额查询。银行间资金“搬家”和市民银行排队难问题将得到缓解。
目前,我省各银行共同约定:业务开办初期,实行优惠价格,省内代理行办理省内及跨省转账业务,不论金额大小每笔收费5.5元,明年起将按各行总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全省13家银行昨起开通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吴成居在福建省个人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开通仪式上宣布,我省13家银行、共2612个银行网点开通了此项业务。其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所有网点全部开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80%以上网点开通,农村信用社网点目前开通20%,年底前开通70%。
个人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以下简称“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是指通过实现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联网互通”,使个人客户可以通过开户行以外的银行(以下简称“代理行”),对本人或他人在开户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实时办理资金转账、现金存取及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必须事先到开户行申请
客户办理跨行存取款前,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并与开户银行签订“个人存款通存通兑服务协议”。
据介绍,通存业务不设金额上限,实行每日累计金额上限控制,由开户行与客户在签订跨行通存通兑服务协议时议定。
客户可以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一并申请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也可在开立个人账户存款后,再申请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客户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银行开立了个人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活期储蓄账户),且开户银行开通了通存通兑业务;
与开户银行签订了“个人存款通存通兑服务协议”;
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已设置账户密码;
办理业务时,应向银行柜面人员索取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凭证并正确填写;
填写完毕,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或存折一并提交柜面人员。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同时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向柜面人员索要业务办理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