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每户最高可贷50万元”的公积金新政发布后,许多市民想了解自己能否贷满50万元。
从咨询结果来看,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明确两条操作细则:夫妻任何一方动用过公积金(包括申请贷款、冲还贷)都不能享受新政,参贷人只限配偶、与主贷人同一户籍且时间在1年以内的直系血亲。“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是指在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夫妇双方),从未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上海公积金网“在线咨询”以及答复,下列4种典型案例供欲贷50万元的市民参考。不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要确切了解自己能够贷到多少公积金,应该在9月1日后登陆上海公积金网“网上贷款”栏目申请贷款,以联网中心系统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案例一:
小沈和女友小芸很快要结婚了。 两人婚前一起买了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小沈为主贷人,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小芸的公积金从未使用。他们结婚后如再次买房,以小芸为主贷人,小沈为参贷人,还能否申请到50万元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这种情况下不能享受新政策。只要夫妻一方曾动用公积金,就无法再享受“第一套自住房”的贷款优惠。
案例二:
王先生夫妇一直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在结婚前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子。结婚后,两人用双方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至今。他们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算不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
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提高贷款限额政策中的“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是指在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夫妇双方),从未在市场上购买过自住住房,也没有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即该职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库中,不能有提取过公积金或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记录。所以,王先生夫妇不能享受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