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二:有关企业要严格制定分支机构业务人员任用条件和程序。
为拓展业务,许多企业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的某些业务人员往往游离于企业的直接监管之外,利用不法手段侵占企业财产。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些人或者违反企业既定的销售和操作规程,自行其是,故意制造混乱,借机攫取现金;或者诈称因经济纠纷无法收回货款,将企业收入据为己有;更有甚者,与不法人员串通作案,制造货物失窃、被骗假象,然后以受害者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蒙蔽企业和公安机关。
警方建议,有关企业应严格制定分支机构业务人员的任用条件和任用程序,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发生,并适时对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开展法制教育,警示其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