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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 对廉租房家庭年年跟踪复核收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15 来源:北京晚报

  对廉租房家庭年年跟踪复核收入

  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要停发租赁补贴或收回廉租房

  晶报讯记者上午从财政部获悉,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对于廉租房家庭年度收入状况跟踪复核,对于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要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或收回配租的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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