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场政策性出租房清退行动正在深圳市进行。按照规定,住着政府政策性出租房的公务员在分配新房或购买商品房后,应该退还政策性出租房。这种出租房的租赁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一些租住的公务员在买房或重新分配了福利房后,或将其提供给亲戚居住,或加租后转手出租。(据11月13日人民网)
廉租房是政府专门为低收入家庭准备的政策性住房(这里特指实物配租型廉租房,与租金补贴型廉租房无关)。它的产权属于政府,是不能转租的。如果租住家庭收入提高到一定程度或者租住户不再居住,应由政府收回或者租住者退回,然后再租给其他需要的贫困家庭。公务员的工资虽然不算太高,但肯定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因此,公务员租住廉租房本来就够离谱的了。可是,竟然还有一些公务员把廉租房转租出去———难怪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听说后很是“震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公务员觉悟不高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如果有相当的觉悟,他们就应该主动退回不再需要的廉租房,更不会违规转租。不过,觉悟从来都是靠不住的,保障性福利政策更不能建立在觉悟之上。要保证廉租房为真正需要的家庭享用,政府必须加强监管,而监管也不应该像深圳市这种“运动式”的清退,而是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长效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有两个关键的环节:一是把好入口关;二是动态的监控。
事物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穷人可能会变成富人,富人也可能会变成穷人。既然贫富状况是动态的,那么廉租房的租用也应该是动态的。
“动态流转”是廉租房的生命。只有流动起来,廉租房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如果固定了下来,廉租房的性质就发生了转变。实际上,政府之所以只租不卖,主要就是为了掌握廉租房的主动权,从而保证它的流动性。然而,各地政府在廉租房问题上,都存在着“重准入轻退出”的倾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倾向的危害将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