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着105号店面,交房时却发现是109号店面,开发商说是“售楼小姐看错图纸”,这让购房者陈小姐感到不解。
13日,陈小姐告诉记者说,几年前,她看中了诚丰房地产在福清音西镇开发的诚丰世纪园西侧的105号店面。2006年2月,她哥哥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了房款。今年6月交房时,售楼小姐却把她带到109号店面,说陈小姐买的就是这个店面。
陈小姐称,她找到售楼部负责人讨说法。对方说当初售楼小姐看错了图纸,陈小姐买的就是109号店面,并称105号店面已经卖给他人了。
在房屋买卖合同上,记者看到陈小姐购买的是“第4座1单元105房”。陈小姐告诉记者,福清房管所登记备案105号店面也是她哥哥的名字。“地段有影响结构又不一样,我们当然不答应了。”陈小姐说,为此,她多次找售楼部经理,但过了4个月仍没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诚丰世纪园售楼部的何经理,何经理说是当初售楼小姐看错了图纸,便挂机了。
对此,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国志表示,陈小姐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或按照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偿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