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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设立农房保险 受灾群众已获得赔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14 来源:东南快报 宋向洪

  一个人十来年的努力——政府买单为农户投保

  的确,农村房屋统一保险这件事儿,不仅对于罗源县的受灾农户,甚至对钟凤金、马榕生来说都显得有些新鲜,毕竟福建是全国第一个由政府财政拨款为农村房屋投保的省份,并且这样的举措也只是在去年的8月份才开始全省实施。而在这背后,有个人功不可没。如果说谢永文真的要感激的话,那么他也许应该记住这样一个名字——刘冠群。

  刘冠群,56岁,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专家。

  1991年,上杭开办农村家财险,由于保险公司在那时还属于政府部门,因此这项保险带着很浓厚的政府行为色彩,当时有参加保险的农户,每户保额1000元,保费2元,由县、乡、农户按4:4:2分担保费,农民交保费0.4元人民币。“当时农村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农民多交几斤谷子当保费,粮站再将保费划给保险公司。”对于那些数据,刘冠群如今依然记忆犹新。

  但那时许多农户并没有认识到其中的好处,业务开展起来很难。1992年6月,刘冠群任职上杭县人保公司副经理,报到的次日,就下乡为受灾农户理赔,从受灾农户那渴望的眼神里,他读到的是更多没有投保的受灾农户的无助。

  1994年,大年初一,古田镇五龙村7户农房发生火灾,时任上杭支公司经理的刘冠群前去查灾,当天核定损失,当天赔付。赔款不多,总共3200元,但农民的感激之情让他震撼,“仅仅一两元钱的保险费,几千元的赔款,就能够让受灾的农民对你感恩戴德”。

  2006年8月,如刘冠群所愿,我省开始推行农房统保,全省参保农户663万户?穴不含厦门?雪,每户保额5000元,总额约331.71亿元。全省统保年保费3500万元,由省、市、县政府分担,农户无需为农房险付保费。省政府授权省民政厅与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签订统保协议。政府出资为所有农房统一投保,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农房统保是我省将创新农业保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刘冠群说。而远在罗源,谢永文正在与受灾村民一起重建家园。拙于言语的他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所以他只说了很简单的几个字。“谢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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