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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审批实行代办及联审制的实施意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11 来源:海西房产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歧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投资软环境,经研究,决定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审批实行代办及联审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由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代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业主办理项目前期有关审批手续,依照《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凭《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凡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由市土地发展中心代办选址意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

  二、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办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地块的“三通一平”,保证按项目民用水电总容量计算的管线及道路接通至项目地块的征地红线边,负责场地平整工作。市规划局应在土地招标。拍卖之前负责提供接口位置、容量及管线有关资料。

  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办理选址意见书,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立项通知书在市计委审批的,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转报省计委审批的,由市计委负责牵头,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局配合跟踪代办。

  四、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建审审批分别由市建委、市规划局牵头进行联审。规划方案会审由市规划局组织联审,收件后8个工作日内办结。初步设计审查由市建委组织联审,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审批由市建委组织联审,收件后符合条件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基坑支护、防雷等并入施工图联审。管线综合总平联审由市规划局组织,收件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联审时应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主持联审会,加大协调力度,实行并联审批J时办结制度。各开发单位应按要求报齐建审材料,市土地发展d心可受委托对建审材料进行接件审核,代送报审。

  五、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收件后2个工作日F办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审批实行退件报备制。在收件过程。对报批资料不全或不合格需退件的,必须提出退件原因,经过一楼窗口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市投资项目审批办报备。

  七、对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部分收费列入土地出让成本。这些收费项目包括白蚂蚁防治费、场外管网铺设及破路费、树木移砍补偿费用、地下人防工程赔偿费、地下管网迁移费。

  八 、本意见在市区范围内执行,各县(市X琅峡经济区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九、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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