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力存当下,收益在未来
共识尚未达成,阻力却已昭然。
如同在中国任何一项改革中所出现过的一样,既得利益格局一旦受到触动,必然会有所反应。“物业税一旦开征,交钱越多的,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只有他们才有多套房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说,“在经济和政治上掌握着一定话语权的这些人必然要进行干扰和阻拦。”
比既得利益群体的力量更让高层无法忽视的,是沉默的大多数。
由于政府支出不透明、缺乏传统习惯等种种原因,中国人纳税并不积极,近来进行的个人所得税申报遇冷即是明证。
如何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能接受并缴纳一年一交的物业税,成为中国政府最大的挑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家彬在去年的一次研讨会上形容说,理想状态是“拔最多的鹅毛,听到最少的鹅叫”。
林所在的物业税改革课题研究组提交的报告所建议的税率是0.3%-0.8%。而空转城市试点中通常是按照评估价格的70%来计算,税率是1.2%,但是知情者告诉记者,“测算结果表明,这个税率可能超过总体承受水平。”
豁免在很多时候是一个必需的工具,对于那些黄金地段的“城市贫民窟”,以及低收入的弱势人群等,减免物业税是现实而必要的选择。“物业税如果开征,对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是个特别大的挑战,”一位中部地区的县委书记说,“除了减、免、安抚这些技术手段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既避免社会动荡,又维护经济继续高速增长。”
仿佛是印证,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温来成在进行“物业税与公共建设”课题研究中发现,地方政府动力不足——不发达地区还在热衷于土地财政,而较发达地区已经在这一轮经济增长中充实了财力,且完成了大规模城市建设。
正是这些阻力的存在和动力的缺失,让物业税始终停留在空转之中。一位开发商分析说,即使开征,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税负水平也不会有太大变化,短期内对所有一切都不会有太大影响。
不过眼光更长远的人就能看到,物业税将在未来为中国带来难以估量的价值,地方政府就将是赢家之一。他们将能从物业税中得到稳定而可持续的财政收入,从而为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打下经济基础。
在许多西方国家,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在美国,整个房地产的财富占私人财富的55%,财产税占县一级政府收入的68%,市镇政府收入的53%,学区政府收入的68%。而中国地方政府目前并没有主体税种,1995-2005年期间的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仅为 7.36%。
一旦地方政府财力稳定,倘若政府改革顺利推进,政府加大公共投入,则地方民众集体受益,而房产价值将因此得到升值,政府所得的物业税收入进一步增加。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得以形成,而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财政关系也将发生变化。
比起地方政府来,整个社会也将因为一项税收而得益。因为物业税除了增加收入之外,还有另一重作用:调节贫富差距。“技术发展到今天,其实所有细节的困难都可以解决,关键在于高层在得与失之间如何衡量,如何选择,”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说,“如果社会矛盾积累到了必须调节贫富差距的那一天,物业税就指日可待,即使实施方案并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