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行业经常使用“最后一公里”来指代从通信服务提供商的机房交换机到用户计算机等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这种行为,显然正是“最后一公里垄断”。
有物业管理公司人士透露,目前很多物管公司都是发展商旗下的子公司,而宽带费用往往是物业管理公司利润中很大的一块肥肉。以前宽带线路都是要由发展商铺设的,但是现在宽带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房地产发展商又处于强势,因此很多运营商都会主动铺设宽带线路。为了能进入小区,很多运营商与开发商之间实现了利润分成,部分运营商往往能给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更高的分成,物业公司自然乐意跟他们合作。
为此电信运营商感到很委屈,“其实垄断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局。这样搞下去,我们实际是被开发商牵着鼻子在走,业主就更没有话语权了。”
“最后一公里垄断”亟待破除
目前,宽带运营商已呈现电信、网通和铁通三强鼎立,表面上用户选择的余地大大加强了,但事实上的垄断依然存在,只是垄断的主体从电信运营商转移到开发商身上。北京邮电大学舒华英教授认为,小区开发商已经成为新的宽带服务垄断者,小区在建网时一般只选择一家电信服务商,开发商拥有绝对的选择权,业主在这方面只能是“有心无力”。也有专家提出建议称,未建或在建小区,通信管线的容量应达到满足两家以上电信基础运营商接入的水平。这会造成通信线缆的重复建设,但也是引入市场竞争所必需的代价之一。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业主的自由选择权。在《反垄断法》草案中,这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明显的垄断行为无疑。
广州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认为,业主有权参与选择网络运营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决定,“即使开发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签订了进入协议,但开发商将楼盘出售后,房屋的附属通信设施已经归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转给小区业主。”
必须明确的是,小区的所有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而不属于开发商,更不属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应该放弃互相扯皮的“太极”套路,尽快联起手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开发商“最后一公里垄断”亟待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