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查清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研究制订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我市将开展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住户可在11日前进行申报。
调查对象: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户,但农村(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户和农业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户不列入调查范围。一个家庭户口本为一个调查单位。
调查方法:符合条件的住户到住所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表申报,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入户调查复核,对尚未改造的旧屋区、旧住宅区、工厂生活区、安置房小区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相结合。
调查时间:申报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调查(申报)表缴交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下午5时30分。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入户复核及对重点区域入户调查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4日。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为汇总上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住户应按时到住所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调查(申报)表,如实填报,按时缴交申报表。不主动申报或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经核实将影响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资格。社区居委会调查人员未经核实填报的将依规处理。
市房管局6日还公布了调查咨询电话:
市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7550106 87562923
鼓楼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7525521
台江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283059 83283252
仓山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139768 83446243
晋安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954453
马尾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986297 8399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