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专家表示,《意见》是自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启动以来,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的第三个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与前两次国务院颁布的房改文件一起,勾勒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制度的总体框架。
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住房制度改革初步启动,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改革方向。“主要内容是全面建立公积金制度、低价出售公有住房、将原安居工程转为经济适用房等。”丛诚介绍。
第二个重大文件是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意义是停止福利分房,在制度上建立市场化住房体制,同时提出把住房产业培育成经济支柱产业。“在亚洲金融风暴之际,这是保证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专家表示。
最新发布的《意见》是13年住房体制改革以来第三次国务院直发文件。“即便是2005年的‘国八条’和2006年的九部委十五条意见,也不过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的划时代意义将在未来显现。”专家表示,如果说前两个国务院文件开启和实现了住房体制顺利向市场体制转轨,此次《意见》则通过“解困”这一保障类住房体制运作架构的细化,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市场”的双轨模式,避免可能出现的单一“重市场”的住房体制发展趋向。
面临六大后续任务
根据《意见》内容,各级政府部门将有六大后续任务。一是建设部等部门负责完善保障类住房管理办法;二是民政部等部门制定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三是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四是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廉租房支持办法;五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税收支持政策;六是人民银行等提出金融支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