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据有关人士介绍,由于确认第二套房的贷款情况主要通过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但目前上海尚没有一家外资银行加入央行征信系统。换言之,如果购房者第一套房贷来自其他外资银行,经办外资银行是查不到相关贷款记录的。“事实上,外资银行面对新客户时,也没有积极性去央行征信系统里查询该客户是否已有贷款记录。”这位人士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对外资银行的房贷调控,也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误区”。一些人认为,在国内房贷市场,外资银行房贷所占的份额很小,因此对房贷市场的影响力也十分有限。因此,外资银行房贷发放不是调控重点。这使得外资银行俨然成为调控的“特区”,在很大程度上弱化着调控政策的力度。
调控政策不能留“后门”
商业银行异彩纷呈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使得买房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招商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贾祖国指出,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第二套住房”的统一标准。“购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乃至配偶的名义购买住房,同时,购买者可以通过先全额付款再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操作,这样就避免了央行和银监会《通知》带来的影响。”
事实上,《通知》出台一个月后,市场仍对其中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争论不休,导致政策执行不力,调控效果不佳,这本身就值得各方深思,而政策出台后引起市场各方如此激烈的博弈也是近年来所罕见。
一般而言,调控政策出台引起调控者和被调控者之间的博弈,是十分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此次《通知》出台后,博弈却较少发生在监管层和被监管的商业银行间,而是在短时间内引发了被调控者之间的激烈博弈,焦点都在如何认定“第二套房”上。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通知》出台一个月来,围绕“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各银行间的博弈主要有三重:一是各家银行之间的“单体博弈”;二是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众多股份制银行间的“群体博弈”;三是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内外博弈”。这三重博弈交织在一起,显示出各类银行一方面盼着竞争对手出台严格的认定标准,然后自己出台宽松的认定标准扩大房贷市场地盘;一方面不愿明确自己的执行细则,生怕因自己的细则过严而导致部分优质客户的流失。
博弈的结果,是调控政策所伸出的拳头“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人们担心此次房贷调控究竟能不能得到落实?人们也期盼调控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应考虑出台后的可操作性,而不能留一个模棱两可、争论不休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的“政策后门”,让银行观望不已,让市场无所适从,让百姓变得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