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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房地产开发用地逐宗检查 地方互检互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3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东方网10月31日消息: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张璞昨日对外表示,目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相当突出,按照日常的执法,不足以解决。

  “作为土地来说,土地的征用、审批、规划的修改,土地的供应以及地籍管理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腐败的情况。”张璞说。

  自今年4月履职国土资源部部长以来,徐绍史经过多方调研和听取意见,针对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如何加强土地执法的一张大网逐渐在国土资源部织成。

  地方互检互查

  首要难题是基层地方政府土地违法严重,现有80%违法用地面积的违法主体是地方政府。

  为此,针对仍在进行当中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日前国土资源部统一制订了《互检互查工作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15个检查组。这些检查组从10月25日开始互检互查,方式是东部查西部,西部查中部,中部查东部。

  徐绍史对此表态,能不能圈定一批重点的违法地区和重点的一些案件,是衡量互检互查有无成效的一个关键。

  为严肃基层干部的意识,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毅昨日表示,明年国土资源部一项工作计划是,将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大规模的国土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同时,张璞昨日透露,目前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和人事部正在修改原来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规定。

  根据新规定,达到一定数量的违法用地,地方政府没有管好要实行问责。地方政府如果跟中央的土地立场不一致,就要追究。

  房地产开发用地逐宗检查

  土地违法违规的第二主体是房地产企业,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开发行为、打击囤地行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10月先后两次就9月底出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和《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236号文)进行解读。

  根据39号令和236号文,将严格制止假招拍挂行为,严格按已完成拆除平整的“净地”分宗出让、严格单宗土地出让规模、严格限定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同时国土资源部明令,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为开发商分期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以免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引发金融风险。

  根据安排,今年年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对房地产开发用地逐宗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情况。

  “以租代征”

  近年来,随着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实施,征地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但农村集体土地的以租代征行为却呈蔓延趋势。

  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曾多次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当前征地补偿制度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还比较低,影响了对以租代征行为的打击。

  昨日,张璞表示,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对下一步采取的政策进行研究。新政策的思路是,只要确保了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现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那么农民就没有必要去搞“以租代征”了。

  另外,张璞提出,尽管一些新出现的以租代征行为是打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幌子,但为保障农民利益,流转试点内容还将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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