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政府要安享如此巨额的土地收入,就必然以开发商垄断房屋供应作为其补充性制度,因为政府要取消市民之间、市民与农民之间围绕土地、房屋的自由交易。
就不得不引入在几乎任何国家和地区都看不到的畸形的开发商制度——也许,唯一可以相提并论的是香港的开发商,内地的房地产制度本来就是抄自香港,而香港的开发商制度也是为了方便政府占有土地收益。香港富豪多地产商,其制度根源与内地相同。
这些开发商是政府垄断土地、获得土地收益的辅助工具,政府既然通过开发商截留民众本应得到的土地升值收益,当然也就不阻止其大发横财,对政府来说,这总好过听任民众自由地进行土地交易。
所以,那些财富排行榜上真正的首富,其实是各地政府。开发商确实靠着对土地使用权的暂时占有而纷纷成为富豪,但政府把全部土地倒卖一遍、甚至两遍、三遍的收益又该是多少?这笔收益本来应当归政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