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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出台新政细则 先声夺人“倒逼”中资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27 来源:上海金融报

        外资银行界定倾向“个人”作为外资银行中最早公布房贷新政操作细则的银行,花旗(中国)明确表示,将对第二套房执行“首付4成、利率相当于基准利率1.1倍”的标准。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花旗(中国)倾向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界定;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视为“首套住房”。虽然没有出台操作细则,但渣打(中国)表示,一旦监管部门对“第二套房”做出明确规定后,该行就将遵照实施。目前在操作中还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界定。

        事实上,东亚(中国)、汇丰(中国)两家银行现阶段采取的措施与上述两家外资银行相同。同时,尚未出台操作细则的几家外资银行,也正在积极制订相关标准。

        外资银行遇技术难题

        据悉,上周,上海银监局已召集沪上外资银行高层开会,会上明确表示要对外资银行加强监管,其中房贷监管是一大重点。知情人士透露,也许是因为成为本地法人银行时间不长,一些外资银行对于中国的监管方式并不适应。尽管如此,几家外资银行均表示,只要是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一定会严格遵守,房贷新政也是如此。

        东亚(中国)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各家外资银行肯定都会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办事,这是原则性问题。但操作起来会有不可避免的技术性难题———外资银行都尚未进入央行征信系统,且要解决这一难题还需要不少时间,预计最快也要明年年初。据悉,目前,东亚(中国)、汇丰(中国)、花旗(中国)、渣打(中国)等银行的信贷数据系统,正与央行征信系统进行连接测试。

        四大行面临压力?

        沪上中资银行方面,虽然之前盛传将由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出面制订统一的房贷细则,但截至昨日,这一细则仍未“露面”。从此前各行通过正式或非正式途径公布的有关操作细则来看,目前只有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加上兴业银行是按照“户”为单位界定二套房,其他银行都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界定。“在这样的现状下,中小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可以借机拓展业务,分食四大行的房贷市场。”有市场人士告诉记者。

        有关人士指出,因对“第二套房”界定标准的不一致,四大行必将流失不少房贷客户,“外资银行因没有与征信系统联网,故若申请人在外地已有购房,那么,外资银行在上海依然查不出其已经购房的事实,申请人依然能享受贷款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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