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于4月20日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筹集资金达148.5亿港元。其后,该公司加快了土地储备的步伐。即使按照公司自己的说法,也是“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总土地储备以建筑面积计约达29.9百万平方米,较上市时大幅增加57.6%”。
仅7月中旬至今,就有万科、北辰实业、N保利、栖霞建设等多家房地产公司四处购地,足迹遍及无锡、苏州、东莞、南京、长沙、杭州等多个城市。
“一块土地动辄拍出十几亿、几十亿元,如果依靠银行贷款,不仅会受到严格限制,信贷成本也会很高。”N建行上海分行的一位信贷经理说,而从股市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风险却由众多投资者分担。“地产商动辄一掷亿金也就毫不奇怪了。”
严格土地监控:一味不得不开的“良药”
专家们认为,不能将抑制房地产企业“圈地冲动”的希望仅仅寄托于信贷政策。各地政府严格、雷厉风行的土地监控措施才是真正有效的“药方”。
1994年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规定,出让的土地逾期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征20%的闲置费,逾期两年则可无偿收回。1999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5年出台的“国八条”均重申了相关规定。2006年国务院转发的九部委意见更要求“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按期动工但开发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但现在,众多房地产公司公开声称土地储备足够开发三四年,显然是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于不顾。
房地产评论人士顾海波说,“对闲置土地不处置,囤地之风会更盛,开发商直接从囤地中坐享增值,影响住宅供给;严格执行的话,土地储备的价值会削减,投资地产股的股民难免受损。总而言之,圈钱、囤地对楼市调控都大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