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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规定前3套房贷结清再贷款购房算首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25 来源:新闻晨报 李强

  昨天(10月24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石安楠透露,花旗最新的房贷政策不会鼓励消费者贷款购买第四套房,贷款申请第四套房以上的人基本没戏。

  为了解决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难题,多家外资银行还透露,目前正在积极向监管部门申请加入央行征信系统。

  花旗副行长详解房贷细则

  石安楠昨天(10月24日)详细介绍了该行的房贷细则内容:包括对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个人”为单位,并执行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至少为4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此外,对于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将提至45%,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1.15倍。该行房贷细则并未对第四套及以上购房贷款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这类贷款申请获银行审核几乎没有“通过”的可能。

  花旗相关人士认为,第四套及以上购房贷款的消费者,其财务状况一般不会是“健康”的。该人士还介绍,对于“第四套房”的界定标准是,已有3套住房正在还贷中。如果此前3套房贷都已结清,再贷款购房的,花旗会视其为“首套住房”。

  目前为止,外资银行的房贷细则对第二套房的认定全部以“个人”为单位,这与多数中资银行保持一致。以“个人”为单位,指夫妻双方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贷款购房,另一人再通过贷款购房时,银行仍可视作“首套住房”。

  外资行想加入央行征信系统

  目前,花旗、渣打等外资银行在放贷时,主要依靠其自有的风险管控体系控制风险,但由于尚不能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对第二套房的认定多依赖于贷款申请人的自身诚信。据介绍,审批房贷时,外资银行会要求贷款申请人遵守诚信原则,在合约上写明自身的贷款状况,并声明对此负责。

  为改变目前的状况,花旗、渣打、汇丰和东亚等外资银行目前正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加入央行征信系统。

  据了解,个人办理的一切银行业务目前在央行的征信系统都有记录,包括信用卡、房贷等记录。银行查询个人信息时,系统也会有记录。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没有贷款申请人的授权,银行是不能查询其征信记录的。但目前为止,央行的征信系统并不具名认定“户”还是“个人”的能力。央行所建立的征信系统暂时还无法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享信息。也就是说,同一个自然人,其名下的所有住房情况和个人信贷情况都可以通过央行征信系统反映出来,但对整个家庭成员的购房情况,目前还不能反映在系统中。

  正因为此,有关征信专家认为,银行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并无可操作性,而且,短期内缺少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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