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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已行试点 楼市影响几何榕众说纷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24 来源:海峡财经导报

  2007年初,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研究物业税方案的内容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之内。近期有媒体透露:福建省已被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列为第二批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并有望在国内率先开征物业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物业税波澜再起,福州地产业内人士、专家学者与购房者热议纷纷,各种关于“物业税”的疑问也纷至沓来。

  物业税具体征收办法如何?在住宅产品的持有环节上征收税费能否拉住房价高涨的缰绳?可否抑制炒房风的盛行?……

  现在谈论征收时间表尚早?

  据业内人士介绍,物业税又称“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其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在福州,物业税即将征收的消息一传出,就在业界引起不小的轰动。然而来自税务部门的消息却显示,这一税种的征收依旧征途漫漫。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某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作为地方税务工作的执行部门,目前他们尚未接到有关物业税征收的通知。他解释,一个新税种的开征需要经过国务院等相关部委的批准,以及全国人大的多次审议。即使物业税的实施方案已经在制定之中,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开始实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的另一工作人员也证实:福建省物业税模拟评税工作的先期探索早在2007年年初就已经在省地税局相关处室展开,成为2007年重点推动的试点工作。但物业税目前依旧处在探讨试点阶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时间表。另据介绍,目前省内已经有两个县级市确定为物业税的模拟试点城市,但具体税率与征收方式尚未确定。

  还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认为:眼下物业税在福建省仅处于模拟评税的试点阶段,远没有到可以实施全面征管的程度。因此,物业税的全面征收可能至少需要2-3年时间,现在谈论征收时间表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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