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建行上海分行已经下发通知,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进行补充———已有贷款还清后再贷,就视作“第一套房”。截至目前,工行、中行、农行仍保持缄默,外资银行与央行征信系统的联网有望在年底实现。
建行个贷部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分行已经通知各区的支行网点,只要客户“当前没有商业性贷款,就算做第一套房”。这意味着,如果市民已经还清原有的房贷,那么建行仍会将其视作首套房,并给予三成首付的待遇;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结清的贷款是公积金贷款,也不会被看作是第二套房。
工行、中行、农行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房贷细则可以公布,但是之前暂停的房贷业务已经恢复办理。据了解,银行业内其实是在等待监管层表态,如果管理层明确不再出台细则统一标准,上海银行同业公会有可能推地方性政策,来统一沪上银行的第二套房贷标准。
首批转制为本地法人银行的四家外资银行中,花旗、渣打表示,以个人为单位确定第二套房贷。东亚、汇丰仍在商量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