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养儿防老,现在养套房子也能搞掂自己的养老大计了!有保险公司计划本月推出“以房养老”业务。按照这种模式,市民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就可以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养老金直至身故,过世后房子由保险公司接收。(见昨日《信息日报》)
保险公司计划“以房养老”业务其实是一种“倒按揭”,这种模式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日趋兴旺。但在我国并没有正式实行,只是去年上海“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说明意见”及“提案”的方式向两会提交了关于“以房养老”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大抵是由国家、社会保险或者靠子女这三种模式,但这些模式都可能存在不足,比如国家、社会保险提供的养老费不足以养老;有老人没有单位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还有些老人没有子女,或者子女自身困难,指望子女养老也很难实现。
“居者有其屋”是我国的传统观念,房屋是一个安身立命所在,所以每个人都想拥有自身的房屋,然而,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形下,往往一个人尽其一生做“房奴”,最终在年老时才真正拥有一套房屋,手头没有多少财产,惟有一套房屋。因此,用房屋“倒按揭”,一方面,可以让老人有房可住,不致卖房养老而居无定所,另一方面又开僻了一条新的养老方式,让没有其他养老方式或者其他养老方式不足的老人,可以用自身的仅有财产来保障晚年生活。
当然,“倒按揭”这种养老方式要真正在我国生根落地,的确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计算人的寿命年限的困难;房价波动性太大,不好计算其价值;银行与保险公司如何经营这些从老人手中得到的房屋,等等。但是,困难并不是我们停滞不前的理由,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若干地方展开试点,积累经验,再来决定是否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