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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派15个工作组 确保清查土地违法到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1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孙荣飞

  国土部门再次施压,确保清查土地违法到位。

  10月下旬,国土资源部将从各个省区市国土资源厅、部机关司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土地督察系统抽调人员,组成15个检查组,到各地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陕西等16个省区市再加上青岛、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土地违法自查清理工作按期结束,其中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1.2万件,租用面积有20多万亩;违法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的接近350宗,涉及的土地有4万多亩;未批先用违法违规用地近1.8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70万亩。

  自查数据出来后,监察部与国土资源部专门进行碰头,并决定省(区、市)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再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直查和督办。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根据历年执法检查的实际数据估算,每年我国新增建设用地95%以上属于农村集体农用地。而在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宗数、面积以及耕地面积,大都在50%以上。

  国土部门一位官员向本报透露,“以租代征”之所以愈演愈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省市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为口号,出现了规避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总量控制制度和规避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的非法流转行为(即以租代征)。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始于1999年,随着该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国土资源部就在江苏苏州、安徽芜湖、浙江湖州、河南安阳、广东省等地进行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200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集体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第一次界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的集体用地可以依法流转。这进一步鼓励了各省市内部的流转试点。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高级工程师李珍贵统计发现,珠三角地区通过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超过集体建设用地的50%。

  “现在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东部地区大量的产业要向西部地区转移,所以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用地需求越来越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搞百日行动,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

  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率使用甚至闲置,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又极为缺乏的现状,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曾撰文建议,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入手,率先在成渝两地试办土地交易所,实现土地资源有效配置。

  对此,上述国土部门官员对记者表示,土地问题极为复杂,土地违法现象有时会借机蔓延,危及18亿亩耕地红线和社会稳定。

  对此,徐绍史专门要求整个国土系统,务必确保土地执法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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