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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补缴住房公积金事宜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11 来源:福建省直公积金网

    问:补缴住房公积金事宜
    我单位录用一新员工,可以为其补缴前面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吗?他10月录用,11月退工,这样做合法吗?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等有关系吗

答复:当月新增人员,于次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与社保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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