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行一系列措施以稳定房价、保障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规定经济适用房利润率不得超过3%、所有商品房管线建设安装只能保本微利、公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住房平均成本。(10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看完这条新闻,我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因为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房价如脱缰野马,毫不犹豫地一路狂涨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在去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继续上涨5.6%,而且从分月情况看,3月份上涨5.9%,涨幅分别高于前两个月0.3和0.6个百分点。北京、深圳、广州的房价涨幅达到9%以上甚至超过10%。如果按照商品房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推算,房价上涨的幅度还要快得多。难怪有人将住房难称之为新时期三座大山之一。
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始终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也是党和政府关心的头等大事。近几年来,为解决普通百姓住房难问题,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和保持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党和政府可谓想千方设百法,仅去年一年,就先后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国九条”、“国六条”、“限外”、“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等十余项调控措施,但从近两年房价仍然持续攀升表明这些措施收效甚微。
是什么原因让十余项调控房价的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呢?笔者认为:城市管理者片面强调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功能,而忽视了对居民住房的保障功能是其重要因素之一。诚如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所言,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创利和寻租的功能被强化”,一些地方政府正是利用这一点,推卸本应由其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甚至明目张胆地对抗中央调控政策,鼓吹、纵容房价上涨,以推动GDP上涨,累积自己的政绩。近年来一个个“地王”闪亮登场就是有力证明。殊不知:地王效应不仅导致地价上涨,其对房价的拉动效应也很明显。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叶剑平认为,开发商大面积囤地,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可从社会角度上说,这种行为是有一定负面效果的,因土地的稀缺性带来企业的垄断,形成垄断价格。
俗话说得好:“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值得高兴的是:安徽省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对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销售价格。笔者认为: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控制其建设成本,禁止乱摊费用和虚置成本,既是让经适房利润率和管理费分别控制在3%和2%以内的有益措施,也是确保经适房真正回归其本意的关键。当前重要的是加强监督,严把每一道关口,确保好的政策在操作执行不走样。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除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议题。期待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只有地方政府多为平民老百姓着想,老百姓才有可能不再“望房兴叹”,只有房地产商多换位思考一下,才有可能让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美梦能圆,也才能让我国的房地产业在理性增长中真正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