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7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利用银行杠杆来遏制虚高的房价,作用当然有,但成效不大。这种措施,说到底,其实只不过是银行系统针对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房贷可能导致的信贷风险的一种本能自救行为。对大多数普通百姓来说,恐怕依旧难以摆脱房价日益攀升的窘境,难以真正打击房地产市场的囤房、炒房等投机行为。
首先,无法区分住房的消费与投资。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款,目的是抑制商人的投资冲动,但银行既没有区分自住与投资的技术手段,又没有一种政策的软环境作支持。实际上,各大商业银行也是投资者,他们实际上和房地产商、炒房者一样,只是在想方设法地减少金融和投资风险,以期尽量丰盈自己的利润口袋。
其次,购房者真实信息的搭建平台严重缺失。当前我国住房拥有信息的混乱已积淀太深,核实购房者的真实身份的技术支持偏软,对恶意纵容冒名顶替购房的法律、法规惩办力度不够,这就加剧了“一户多房、多户没房”的不公现象。我们在出台这样的信贷调控手段前,需要设置好第二套住房的技术甄别系统,要匡定是以人为单元还是以户为单元。这就需要尽快完善个人与家庭资产的信用档案体系,以此去厘清住房拥有中的灰色成分。
再次,缺乏惩治炒房的铁腕措施。其实,这方面我们值得借鉴范例很多,韩国就是一例。韩国2003年房价也大涨,新当选的总统卢武铉上任不久就打击炒房行为,他宣布:“这是一场与房地产投机势力进行的战争”,之后先后推出2003年“10 29房地产对策”、2006年“11 15房地产对策”等“如宪法般难以更改的房地产制度”,以维护住房的公共性。特别是,对一户两宅及以上的家庭卖房,将交易税率由买卖差价的9%提升为50%,而房租的70%会被税务部门抽去。炒房无利可图,韩国的炒房商人日渐稀微。
而新加坡为了抑制房市炒作和投机行为,也出台了极其严厉的规定:首先,购房者只有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能购房;其次,购房后,若在10年内卖房,将被政府无条件征走100%的所得税,可以说,商人囤房投资,最终是一分钱挣不到。在对房市投机行为进行严打之后,新加坡至今没有受到炒房潮的冲击,在国民收入稳步提升的情况下房价一直保持在理性价位上。
所以,我们不妨引进韩国与新加坡的作法,整合政策、舆论、社会力量,向炒房者“宣战”,打一场“与房市投机者的战争”。对所有住房进行全盘“清理”并在网上公布;并对所有新购住房实行实名制,重惩弄虚作假者,对人均居住面积超40平米的购第二套住房者,在10年内出售时,也征增值部分的100%所得税。如此还惧怕谁不“吐”房,谁还再敢去囤房居奇,还何惧房价不应声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