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中国银监会27日共同发布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而且这一回的调控力度不小。提高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和利息,很明显会增大炒房人的投资成本,降低投资收益。但从理论上来讲,哪次出台的调控房价的政策不是好办法呢?但最终结果又是什么呢?这还不是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说,关键还在落实。而且这一次政策可能会面临着更严重的落实难的问题。
首先是如何确定第二套住房的问题。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我买了第一套,老婆买另一套,算不算第二套房?用父母、子女的名义买楼,又算不算?如果有些人借身份证用来买房呢?———收集身份证干别的用,多年以前不就发生过吗?
更难的事情还是银行会不会自始至终积极配合。现在有些银行早已经主动收紧房贷了,但那不完全等于说,银行在想办法降低放贷风险。而是有些银行早就把年度的放贷额度用得差不多,再不收紧房贷可能就会出现不论对谁都发不出房贷的尴尬局面。但过了今年呢?一些银行还会认真执行这个“二套房高房贷”的规定吗?难说。现在的银行早就把放贷当成优质贷款了,想方设法地放贷的新闻我们看到的还少吗?事实上,房贷也确实是优质贷款呀,短期内房价大幅度下降的可能性又微乎其微。再说了,就算是房价大降了又能怎么样?反正天塌大家死,而且那将会危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国家是不可能不管的。
也许必须承认,如果能够得到认真执行的话,“第2套房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四成”的规定或者真会收到控制房价上涨过快的效果。但拿什么来保证认真执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