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物权法》将正式施行。《物权法》历经8次审议,今年3月16日顺利通过。《物权法》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有不动产登记、采光、车位、物业、拆迁补偿等,以下是与民生息息相关几个重点。
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用途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首先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建筑不得妨碍相邻采光
《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开发商无权赠送首层花园顶层露台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