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之道
针对上述问题,银行不断寻求方法破局。“大房换小房”,“产权房换廉租房”,都是银行和律师们想出的办法。
不过,这些办法目前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建行上海分行副行长沈芳珍对此就表示:“贷款人向银行贷了一部分款项购房,现在无法归还贷款,但是房子的价格又超过贷款,最好可以用房价和贷款的差价再买一套小房子,这样既保证了一家人的居住,又保证了银行债权的实现。或者搬出产权房后,可以租房子住。”
刘文华曾尝试用租房代替产权房实现银行债权,“但是房屋的租金也不便宜,我们为债务人租房子住,但是租多长时间呢,有时候贷款和房价差额也不一定很大。”为工商银行某分行尝试过“大房换小房”的郑新冀律师也表示,目前这种做法,缺少政府、法院的支持,同时也缺少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协助。
“尤其是改租房这种方式并非强制性的,而是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在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往往拒绝这样的方式。”郑新冀对此也很无奈。
此外,报告也给出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建议,转化银行功能,降低银行的市场风险。作为国内首个推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建行,面对不断高企的房价,和不断提高的房贷利息,上述举措未必能迅速化解这不断增加的“疑似次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