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已从政策上明确优先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住房用地,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要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用地必须要达到70%以上。(新华网9月19日)
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从理论上讲,会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解决一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是,要将理论上的可能变成现实,还需有一些措施保证。增加的土地,是给了开发商,但是,开发商建成的房子,是不是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本来面目卖给了低收入者呢?
经济适用房公开的销售方式是摇号,但是有一种销售方式一直存在,虽然是私下操作,但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你想买经济适用房,通过正当的渠道,那房子肯定是卖完了,但是通过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或其他一些渠道,就能找到房源,只不过,你要多付出一些费用。这笔费用,不进入公开的交易程序,私下给牵线的人。在公开的交易过程中,房子是原价销售,按初始交易办理。这笔“潜在水面”以下的费用,随着房价上涨是不断上涨的,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现在北京回龙观和天通苑的经济济适用房,这笔费用达到了25万元。近日,笔者好几个朋友就通过这种方式买到了经济适用房。
这些房源哪里来的?是开发商预留的。而那笔“潜在水面”以下的费用,当然也有一大部分要进入开发商的腰包。有证据表明,在很多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开发商都预留一些房源。据《楚天金报》报道,武汉市自2005年实行经济适用房摇号销售以来,可供房源总套数为8000多套,而拿出来公开摇号销售的房源只有3000多套。这种现象,各地都存在。甚至有些单位能够团购到经适房。究竟有多少房子用作加价销售以牟利,数据无从得到,但是,从长时间以来这种房子一直有售的现象来判断,数量不会小。
正是因为住房矛盾的突出,促使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出台,在原有的经济适用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廉租房和限价房。政府设计保障性住房,是为了社会和谐,为了社会稳定,但开发商作为商人,利益首当其冲,二者的目标追求不一致。所以,政府不能把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放心”地委托给开发商。但从经济适用房的运作来看,开发商实际上成了经济适用房分配权的实质持有者,并且从中获了利。
政府在保障住房上作了不少努力,无偿划拨或低价出让土地、减免税费、安排资金等,政府这么多投入,如果没有起到预期效果,低收入者照样住不上低价房子,那么,就等于政府白送给某些人一块肥肉,而自己要解决的问题却还是没有解决。由于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价格上有不小的差距,没有理由不怀疑,有些人会打其主意。政府必须出台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完全按规定的价格、全部向符合要求的对象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