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调控房价的措施总在推出,但有些地方的楼市仍然涨风颇盛。13日新华社报道,5月份以后,杭州中心城区部分楼盘每平方米价格平均上涨3000元至5000元,深圳商品房成交均价近半年来暴涨了50%。
在武汉,部分楼盘价位暴涨也不鲜见。有人近日在房价探访中发现了这样一个案例:两位购房者在同一楼盘预购一套同样面积的房子,仅因早一天和晚一天,总价就差了6万余元。原来,这家房地产公司见购房者趋多,一夜之间就将每平方米价格涨了约300元。
与有的城市楼盘两小时内每平方米价格上涨1200元相比,这显然还算是“小巫”。但是,这一个案,还是给我们提供了一只解剖房价暴涨节点的“麻雀”。
据了解,这个楼盘原价系开盘时所定,涨价是楼盘日渐走俏的结果,既未通过什么报批手续,对消费者也没有任何告示,上涨幅度也没有谁给出什么限制,完全由公司老总的一张大嘴喊出。而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情形并非个例。
这反映出什么呢?我以为至少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楼盘的涨价,既无职能部门具体监管,也无行业性的协议制约;既不必根据成本而定,也无需向公众预告。归总而言,就是完全由开发商看供求关系来定夺。
解剖这只“麻雀”不难看出,有些地方楼价一再暴涨,关键就在于涨价的主动权很大程度是捏在开发商手里。这启示我们,房产交易虽然是市场行为,但涉及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除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外,还需要针对房价暴涨的这类具体节点,拿出掐住其“七寸”的具体办法来。比如,对商品住宅可实行公布成本细目、核定基准价格、限定利润率以及凡较大幅度涨价必须经过报批和公示等。
有道是“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房价暴涨的难题,我们相信各级各地都会从实际出发、从实效出发,拿出更多更好的破解办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