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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模式计划今年10月在中国首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9.13 来源:北京晨报 杨舒萌

        实例解读

  百万房产每月可得近万元

  “以房养老”险种的投保人要求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投保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向投保人支付给付金,直至投保人亡故,保险公司收回该房屋销售、出租或拍卖。

  给付金的计算是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平均寿命计算,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年限中。即:每月给付金额=(房屋现值-房屋折损-房屋增值预期-保险公司预支贴现利息)/[(预期寿命-投保时寿命)×12]。

  举例说明,张先生,62岁,住房面积196平方米,房屋八成新,位置优越。经评估房屋现价145万元。按我国男性人均寿命69.63岁计算,加上地区差异,投保人的寿命计算基数为10年。10年后房屋折损26万元,房屋与土地增值预计26万元,两者抵消。保险公司扣除预支贴现利息25%(按年息6%计算),按75%计算给付额为108.75万元。将预期给付额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中去,张先生每月可以得到近1万元。(记者杨舒萌)

  业内观点

  “以房养老”

  不会助长投资心理

  既能住在房子里,又能提前变现过上富足的老年生活,这种方式是否会进一步激发房产投资的冲动?置业链家市场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伟认为,“以房养老”是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保障型产品,对年龄有严格要求,而且需要相应的手续和费用。而单纯的投资者买卖房产的主要目的是快速简便地获取收益。“以房养老”的模式并不具备这样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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