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制造“地王”
实行土地招拍挂,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反腐败。然而,招拍挂实行后,对杜绝官员个体谋取私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却产生了地方政府为提高政绩抬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表示,最近几年,各级政府出卖的土地收入每年都有5000多亿元,有些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70%以上是从土地上得到的。政府与土地之间的利益关系扭曲了土地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这是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难以有效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这些制度缺陷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因此房价的涨势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控制。
制造“地王”只是地方政府获取高额利润的手段之一,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竟然在土地交易时找几家公司当“托儿”,拍卖时只管叫价,以达到把价位抬高的目的。
另外,在土地招拍挂制度中,还存在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不合理问题。在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下,50年或70年的土地租金一次性收取,而一届政府的任期为五年,这很可能会诱发强烈的“政绩”冲动和短期行为。
客观地说,所谓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缺陷并非完全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其所置身的大的土地制度及房地产行业存在缺陷,从而使得土地招拍挂难以在这种大制度框架下得以独善其身。要控制房价的上涨,必须调整我国目前房地产政策思路,改革土地出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