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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仍处高位 什么水平才算“合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9.07 来源:中国证券报 沈晓杰

        令人瞩目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已在日前结束。与会前公众和媒体对此次会议的期待和热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会议结束的消息报道后,舆论和百姓的反映却变得“出奇的冷”。

  是民众对住房问题已经变得“麻木不仁”了吗?非也。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各项民情调查,公众对住房问题的“关注度”始终名列前茅。在我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许多人觉得这次会议关于廉租房建设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旨,和解决他们感受的高房价无关。因为,被高房价所“烫伤”的并不仅仅是占城镇人口“十分之一”低收入者,而是占了城镇人口七八成的普通百姓。那么,对于中国来说,究竟什么才是房价上的“合理的价格水平”呢?对此,国际上有一个通行的计算模式,这就是要看这个地方或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究竟是多少。

  “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方每户居民的平均房价与每户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之比。而通过对数十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居民房价的考察,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分别得出“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6(世界银行专家的说法为4-6)。

  这就告诉我们,国际上公认的、居民可承受的住房价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价上的“合理的价格水平”,应该是相当于每户居民3-6年的平均收入。不少在高房价重压之下的中国市民,对“老外”如此“轻松”地就可以买到房可能会唏嘘不已。但如果他们要知道这些“老外”低房价收入比下的“含金量”,也许就更加感叹到“抓狂”。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他们的公民用3-6年家庭收入所买到的住房,首先是在人均面积的拥有上要比我们大得多。中国的城镇居民现在离人均30平方米的“初级住房小康标准”还有相当的距离,而这些国家一般都是在人均50-90平方米。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他们所计算的“面积”,都是实实在在的“使用面积”,走廊、阁楼、地下室、院子都不在计算之列,同样也更不会有什么“共摊面积”。除了“量”的区别以外,住房的“质”的方面,“含金量”也有所不同:欧美所出售的新房都是精装修的,走进去就可住,而我们是毛坯房,要住进去还得花一大笔装修费;他们的社区的配套设施先进豪华,而我们的住房大部分配套设施不全,很多还处在“工房”的水平。

  不仅地大物博的欧美国家如此,就连人口密度和生活费用远高于我们的韩国、日本的房价收入比也没高到哪儿去。2006年初,韩国的国土研究院经过对上万的家庭调查研究,并和英美等国进行了比较,显示韩国国民全部收入攒六年才能买房。尤其是首都首尔地区,需要将总收入存7.7年才能购买住宅。而在美国和英国,要购买住宅,则分别只需要2.7年和4.1年全部收入。另据日本官方的数据,在东京新建的专有面积75—80平方米(相当于我们90—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精装修的3室1厅1厨1卫单元公寓,送20平方米的阳台和好几个平方米的走廊以及包括液晶电视等基本电器,加停车位售价也才3000万日元左右。而当地普通工薪阶层家庭平均月收入为56万日元。在这个号称世界上物价水平最高、人口密度也最大、房价同样也是最高的城市,工薪族的房价收入比计算在4.5-5左右。

  当然,并不是每个国家和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都能让居民满意。有一家美国的顾问公司根据房价收入比,专门就国际房价购买力的调查做过一个调查,看看世界上哪些城市的房价让居民“最难以承受”。结果澳洲悉尼超过伦敦(6.9)、纽约(7.9)和首尔(7.7),以8.5名列前茅。并由此被断言“澳洲存在世界上最大的地产危机”。真不知道这样的“世界房价报告”,我们看了后会有什么感触!

  在我看来,这项调查对我们分析房价高低的价值还在于,它给出了具体指标,让我们可以用数据说话、更科学的分析和评价一个地方的房地产是否“健康”,房价水平是否合理:

  当房价收入比超过5的时候,国际惯例就认为该城市房屋购买力“极低”;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就会被国际上公认为属于房地产泡沫区;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7以后,就会被世界上公认为“国际房价难承受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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