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为在该省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工程“掮客”、包工头建立违法违规档案。
2日,福建省建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省日前制定的《关于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该《办法》将于9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建立违法违规档案的范围,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给予从业限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承接政府投资工程和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活动。其中,对于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掮客”、包工头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不得选择其参加工程建设活动;对于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义务。
《办法》明确了违法违规档案的内容。除法人的名称、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等和自然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注册证书等一般内容外,还包括法人或自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处理结果、公布日期、处理部门等内容。
《办法》还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时,应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确定从业限制具体期限时,应区分违法违规不同程度,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按照有关规定档次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