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海房周报 > 正文

国土部:机关集资建房 一律不得供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8.31 来源:中国新闻报 作者: 马力

   国土资源部昨天发布消息,国土部副部长李元近日表示说,国土部门将优先保证经适房、廉租房的建设用地。同时,还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各级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

 李元表示,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订年度土地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此外,坚决防止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房开发。同时,还要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收回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