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侨房腾退整治,我市未腾退侨房已从原先的11万多平方米减少到目前的1.2万多平方米。这些侨房现住户多属经济困难又不符合廉租房安置对象,腾退难度大。市人大常委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昨天指出,这些城市侨房必须确保于明年底全面完成清退,他们建议通过廉租房等方式解决租户住房问题。
侨房是华侨的“根”,腾退侨房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我市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腾退了大量侨房:动员侨房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房屋;向少数“双困租户”提供廉租房;提供安置房源优先安置D级危房的侨房住户;对零星侨房,政府拨出专项经费给予奖励,动员侨房租户搬迁;对连片旧屋区拆迁改造,推动侨房清退。
目前我市未腾退侨房尚有住户297户,主要集中在台江区和仓山区,两区侨房面积分别有7442平方米和近3300平方米。为解决这些侨房遗留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在搞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侨房腾退。如在旧房改造开发项目中,尽量做到双向安置业主和租房;加大廉租房的供应量,给目前仍占居侨房的“双困”户提供一定的租金补助和廉租房房源,或由政府出面购买二手房向其提供住所等;对已提供房源或资金补贴,承租户仍拒不搬迁的,可以引导侨房业主通过法律渠道落实侨房产权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