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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 “订金”一字之差万元订金难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8.30
来源:东南快报
日前,一位潘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售楼小姐如簧之舌的鼓动下,交了1万元的“订金”,在福州市仓山区某楼盘订了一套房,但开发商却以“订金”是“定金”为由,拒不退款。
事件
购房“订金”无法退还
7月8日,潘女士到仓山区某楼盘看楼,被一位姓江的售楼人员告知楼价次日将会大幅度上涨。潘女士立即表示要认购其中一套房子,“定金”是10万元。她来到售楼部先交了1万元现金作“订金”,并收到了售楼部开具的“预收款收据”。但当潘女士回家商议此事时,家人却反对她的仓促决定。于是,潘女士找到江小姐要求退还1万元的款项,容她再考虑清楚。此时小江不但不予理睬,反而拿出了一份统一格式的“认购书”,要求潘女士在上面签字。如果不签,此前所交付的“订金” 已经不可能退还了。无奈之下,潘女士只好签下了这份认购书。此后,潘女士又多次到该售楼部要求退款,都遭到拒绝。
“他们设下涨价圈套,哄我交了‘订金’,并将‘订金’写成了‘定金’,然后又催我签下认购书。我这次是初次购房,没有买房经验,就遭骗了。”潘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