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海房周报 > 正文

开发商卖房游戏规则即将变脸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8.29 来源:

   近年来,我省将房地产调控的重点放在土地、资金、结构等房地产产业链的源头上,即便这样,也难使高涨的房价放慢步伐。8月21日,福建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这份针对房地产业消费终端管理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省房产调控从打击源头转向消费终端。 

它对房产销售环节中存在的变相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期房转让、炒作房价等问题作出相应措施进行规范。这份《通知》在措辞上一改以往行政通知常用的“加强”、“推行”、“加大”等温和语气,大量使用“严禁”、“落实”、“实行”等严厉性语气,足可见政府的调控决心,这一系列的“整治组合拳”犹如一剂“猛药”震慑福州房地产市场。 

这是一组怎样的“组合拳”? 

在对这份《通知》进行阅读后,我们不难发现这组“整治组合拳”的针对性很强,并且具备一定的操作。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变相预售,严禁以办理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并在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将向购房人收取的所有各种费用退还;开发企业要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退还情况;逾期不整改的企业,管理部门要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的,取消企业开发资质”。这是我省首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收取预订款的做法进行制止,并对已收取预订款的退还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还明确了具体的执行部门和处罚办法,具有实际操作性。这一条规定将切断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前获取现金的渠道。 

《通知》还针对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问题做了相应规定。《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开盘售房,逾期未开盘售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可售的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无故拒售,一经发现有拒售行为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这项规定将“利剑”直斩在楼盘的开盘时间和销售房源上,其必然影响到开发商的销售策略和营销手段,今后开发商很难再对可售房源进行囤积和销控。 

在这份《通知》中,还出现了“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这是我省首次对消费需求进行制约。福建是著名的侨乡,民间大量的资金来源于海外,这也是福州楼市购买力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这一部分需求的限制必然影响到福州高档住宅的消费力。 

除此之外,“禁止将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实行明码标价预‘销’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等等这些规定,都将成为福州商品房预售的新游戏规则。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