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抵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住房公积金贷款人通过申请,委托贷款银行逐月或逐年将其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归还职工住房贷款本息。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20日起,“冲还贷”业务率先在中国建设银行福建分行系统实行,将惠及1.79万户贷款家庭,明年这项业务将逐步覆盖所有的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此举将最大限度地减轻借款人的现金还款压力,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节约职工在还贷方面所花费的时间。
一位在福建省直某单位工作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同样在省直单位工作的母亲共同买了一套房屋,她自己每个月的公积金有570元,她母亲每个月有1200元,现在银行房贷月供是2400多元,开展“冲还贷”后,房子每个月的月供只需补充600多元就行了。